2016年中级经济法正式开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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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小案例】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
【思考】 1、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是否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为什么? 2、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是否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为什么? 3、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 是否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为什么? 参考答案:《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所以本案中, 1、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2、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 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 3、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 , 不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属于侵占公司资产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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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9.根据《海商法》规定,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法律规定为( c )。 A.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算 B.旅客死亡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之日起算 C.因运输期间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D.有关行李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算 【答案】D 【解析】(1)选项A: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算。其表述不完整;(2)选项BC: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输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算;因运输期间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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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选项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说法正确的是( a )。 A、董事会成员为3人至13人 B、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C、董事的任期每届最长不得超过4年,连选可以连任 D、董事会必须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2、王某听说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便向律师咨询,打算自己成立一人公司,律师的建议中错误的是( b )。 A、王某的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B、王某只能成立一个一人公司,且不可以再投资其他的公司 C、王某的一人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D、王某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 A、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B、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 C、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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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 4、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不能通过的有(acd )。 A、甲、乙同意,丙、丁反对 B、甲、乙反对,丙、丁同意 C、甲、乙、丁同意,丙反对 D、乙、丙、丁反对,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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