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提示】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例如增值税)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标价并不一定代表交易价格,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以往的习惯做法等确定交易价格。
确定交易价格时需考虑的因素:1.可变对价;2.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3.非现金对价;4.应付客户对价。
1.可变对价
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会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未来事项等因素而变化。
此外,企业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将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有所不同的情况,也属于可变对价的情形。
例如,企业售出商品但允许客户退货时,由于企业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将取决于客户是否退货,因此该合同的交易价格是可变的。
(1)可变对价最佳估计数的确定
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①期望值是按照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的金额。 如果企业拥有大量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并估计可能产生多个结果时,通常按照期望值估计可变对价金额。 【教材例题5】 | ②最可能发生金额是合同最可能产生的单一结果。 当合同仅有两个可能结果时,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估计可变对价金额可能是恰当的。 【教材例题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