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说明一下困惑产生的原因,最近在看中级会计实务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到长期股权投资中因投资人注资造成的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由控制转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会计处理时发现正保会计网校的高志谦老师和**的序列一的解答之间存在差异,所以心存困惑,还望高手给予解惑,在下感激不尽。以例题来说明问题。   1.高志谦老师的例题及会计处理:
2016年1月1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800万元和200万元设立丁公司,丁公司成立当日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80%和20%,甲公司控制丁公司,乙公司对丁公司有重大影响。2016年丁公司实现公允净利润100万元,截止年末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其他综合收益80万元。2017年1月1日,乙公司对丁公司增资900万元,形成在丁公司追加资本额600万元,资本溢价300万元。至此,甲公司持股比例由80%下降为50%,丧失控制权,但仍对丁公司有共同控制权。
  甲公司对增资的会计处理:

   (1)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净资产的份额=900×50%=450(万元);
  (2)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800×30%/80%=300(万元);

  (3)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150万元(450-300)应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45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0
      投资收益       150
  (4)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800+150=950(万元)

   原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2014年1月2日,甲、乙、丙公司分别以现金2000万元、1500万元和1500万元出资设立A公司,分别持有A公司40%、30%、30%的股权。甲公司对A公司具有重大影响。A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10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2015年1月1日,经甲、乙、丙公司协商,乙公司对A公司增资6000万元,增资后A公司净资产为16000万元,甲、乙、丙公司分别持有A公司30%、55%、15%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甲公司仍能够对A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参考答案:

(1)2014年1月2日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2)2013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600(4000×40%) 贷:投资收益 1600 (3)2014年A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400(1000×40%) 贷:其他综合收益400 (4)2015年1月1日 2014年1月1日,乙公司增资前,A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2000+1500+1500+ 4000+1000),甲公司应享有A公司权益的份额为4000万元(10000×40%)。乙公司单方面增资后,A公司的净资产增加6000万元,甲公司应享有A公司权益的份额为4800万元(16000×30%)。甲公司享有的权益变动800万元(4800-4000),属于A公司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8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0。

   请问大神哪一种会计处理是正确的?被搞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