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这类调整分录,搞不清楚什么情况下要调整应交所得税?什么情况下要调整递延所得税?
比如:
漏记去年的固定资产折旧,调整分录应该如何做?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累计折旧
借: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递延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个调整对不对,是不是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都要调整?


这个累计折旧使利润总额减少,应该减少应交所得税,但是比如说应收账款报告年度计提50%,第二年发现某企业破产,需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补计提坏账准备,不是让应收账款减少了吗,利润总额不是也会减少吗?那么调整分录中为什么不要减少应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