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对于接受服务企业如果没有结算义务的(如,由母公司直接向子公司的高管人员授予股份),或者对于接受服务企业,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确认所接受服务的成本费用,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2.
企业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应当借记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
3.
对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管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