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免、抵、退”的会计核算
  (一)几笔特殊的出口业务会计核算:
  1.自营出口中的运保佣冲减
  外贸企业假如先用CIF(到岸价格)确定出口销售收入,则需要对“出口销售收入”和“进项税额转出”中做相应的会计调整,具体来说,有两种处理方法:
  a.只冲减出口销售收入,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b.冲减的同时,计算不得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2.进料加工贸易
  第1步,用“每期进料加工贸易复出口的销售额”乘以“计划分配率”计算“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第2步,进料加工业务结束,企业到海关办核销,并到主管国税局办理税款清算: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计算“实际分配率”(一般会因进口料件剩余边角料等产生差异),用“实际进料加工的出口额”乘以“实际分配率,得出要全部冲减的金额,然后主管国税局开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补计或者冲回多计的金额,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补计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冲回多计的金额则以蓝字登记: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来料加工贸易
  来料加工业务享受免税但不退税的政策;相关的“进项税”要做“转出”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销售退回
  原运保佣,以及退货费用由对方承担的: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由我方承担的,先作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主营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退货发生的国内外费用)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免、抵、退税计算和核算
  1.退税的两个关键点: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即FOB;假如试题给的是到岸价,即CIF,则减掉相关的运、保、佣即可;
  (2)出口货物退税率大多低于货物购买时的税率,即存在征退税率差,这是经常命题的考点;

  2.免、抵、退税的计算思路及会计分录: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税率差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当期免税进口原材料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会计分录:
  A.“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B.“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2)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应纳税额为正数,期末作缴纳增值税款的账务处理;
  应纳税额为负数,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3)“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4)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用“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做比较,谁小取谁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