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间接抵免的外国企业持股比例的计算:(持股条件的判定,从第一层开始,自上而下)

除另有规定外,由居民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含)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符合以下持股方式的三层外国企业。(股息、五层)


第一层: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含)股份的外国企业;(单看)


第二层: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含)股份的外国企业,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含)股份的外国企业。(双看,比例连乘


第三层: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含)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含)股份的外国企业。(双看,比例连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