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内受到损害的侵权责任;

2、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4、动物园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

5、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赵成损害的侵权责任;

6、堆放物倒塌造成损害侵权损害;

7、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放爱同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8、林木折断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

9、因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10、窖井等地下设施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