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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转让股权,存在未分配利润,17年税局核查时要求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交完税之后,这部分利润是否要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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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转让股权,存在未分配利润,17年税局核查时要求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交完税之后,这部分利润是否要进行分配? 税务要求你们将公司未分配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推断你们公司应该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9号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核查时要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之后,相当于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缴纳完毕了,这部分利润可以进行分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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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楼胡老师的帖子 我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次税局是要我们补缴16年转让时的个人所得税。那现在进行利润分配也是可以的?因为是上一年已经转让了,不知道这利润该补该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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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补缴吧,而是说你们应该代扣代缴吧。股权转让时,目标公司有未分配利润,但没有向上一手股东进行 分配,而是裹在股权转让价款里一起考虑,这样就会导致股权转让有溢价,溢价要交个税,这是避免不了的。所以公司的办理股权转让前,如果有未分配利润,应该先分配掉。
我猜测,这个个税涉及两个层次,税局让补缴16年的是不是“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你们现在再向新的股东分配利润,会不会又是“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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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3楼踏破浪尖的帖子 是的。现在考虑的是,能不能向前股东进行利润分配。要是分配,不知道会不会造成再交一次“股息红利”个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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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4楼Jodie的帖子 不会,只有有“其他所得”或“偶然所得”,白捡了一笔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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