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赠送!
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捐赠扣除有限制规定,具体细节看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视同销售)
(1)保证增值税的链条完整。上一个环节的销项是这一个环节的进项,若把存货赠送给企业,该企业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限于赠送给企业!)
(2)公平税负。不管是赠送给企业还是个人,企业和个人自己外购商品也照样缴纳增值税。
(3)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跷跷板的关系,营业外支出(必须符合条件!!!)
比如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最终记入营业外收支,可以全部扣除
但是税收滞纳金、行政性处罚不得税前扣除,非行政性处罚可以税前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少交了企业所得税就要多交增值税。(税法特有逻辑)
例:借: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没有把销项税额计入收入(价外收入)就少交企业所得税,但要交增值税。
(4)体现增值税计算的配比原则。没有销项相应的进项就不能抵扣。因为你购进商品时进项已经抵扣,如果不产生销项,进项就无缘无故的抵扣了。
但是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因自然毁损,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购进原材料:
借:原材料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应交税费—增—进 贷:原材料 (原材料的进项不需要转出)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