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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微学习笔记] CPA经济法  发表于:Wed Sep 06 15:56:46 CST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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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特殊的社会规范,特殊在:

1.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3.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

5.规定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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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2023-09-22 09:13:31 只看该作者

特征

(1)自始无效

(2)当然无效;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3)绝对无效,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主体不合格

【提示】即使是纯获利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也属于无效行为。区别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包括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

【提示】双方恶意+意思表示不真实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

【提示】双方恶意+意思表示真实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

(5)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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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3-09-21 08:53:55 只看该作者

有效要件

★★实质要件→强制性要件

→缺一不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主体要合法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即内容要合法

形式要件→任意性要

件       提示法律定用特定形式的,能变成强制要件。(结合意思表示)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推定形式——即作为的形式

(4)沉默形式——即不作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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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表于:2023-09-20 11:13:59 只看该作者

1.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负担行为→使一方产生对他方需要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合同行为) 这种给付义务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处分行为→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义务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物权行为)区分的意义:

负担行为→产生的是债权; 处分行为→产生的是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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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表于:2023-09-19 08:43:24 只看该作者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1.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非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 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是当事人主动追求的法律后果,如果法律后果并非由当事人自己主张,而是由法律规定的,则属于事实行为(如侵权行为)。区分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主要依据在于是否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是否是当事人主动追求

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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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表于:2023-09-18 08:52:12 只看该作者

形式

明示

口头、书面

默示

作为(推定)

沉默

只有在:

(1) 有法律规定

(2) 当事人约定

(3) 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如:《民法典》第 1124 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

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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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2023-09-17 12:31:18 只看该作者

(1) 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区别:

强行性规范:一般属于义务性规范;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

任意性规范:一般属于授权性规范;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其权利义务内容。

(2) 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的区别在于是否需要援引其他规范;

(3) 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的区别:

委任性规范:内容尚未确定,须由相应国家机关确定;

准用性规范: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但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

(4)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而 一个法律条文也可以反映多个法律规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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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表于:2023-09-16 16:15:24 只看该作者

1. 法律渊源

(1) 制定机关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效力高低不同;

(2) 我国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法。

(3) 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民事主体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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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表于:2023-09-15 08:56:24 只看该作者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四个基本要求

1.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

2.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3.必须健全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4.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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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2023-09-14 09:07:24 只看该作者

1.坚持中国共产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的保障。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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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2023-09-13 09:05:52 只看该作者

1.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5.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8.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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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表于:2023-09-12 09:27:59 只看该作者

变动原因—法律事实

事件

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时间的经过(时效)

行为

人的有意识

活动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2)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创作行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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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表于:2023-09-11 09:18:45 只看该作者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

1.“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

2.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3.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4.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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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表于:2023-09-10 09:06:07 只看该作者

内容

权利和义务

客体

物:动产、不动产、货币、有价证券→物权客体

行为:行为、不作为→债权客体

人格利益: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人身、人格和身份→人身权的客体

智力成果:科学著作、文学艺术作品、专利、商标→知识产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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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表于:2023-09-09 11:55:19 只看该作者

主体

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的自然人

16 周岁以上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注意:应当是固定收入,不能是偶然收入)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 周岁以上(含 8 周

岁)的未成年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追认

【提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

益的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

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 8 周岁(不含 8 周岁)的未成年人(儿童)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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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表于:2023-09-08 08:47:10 只看该作者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即物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法律关系

特定: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相对法律关系:即债权法律关系

特定: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是特定的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建立在主体的合法行为之上,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主体权利就能够正常实现,是法的实现的正常形式;民法相关规范大多属于调整

性质的法律规范

保护性法律关系:建立在违法行为之上,是通过法律制裁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刑事法律关系属于典型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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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表于:2023-09-08 08:43:54 只看该作者

二)逻辑结构

假定

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

模式

行为规则。可为、应为、勿为

后果

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表现形式

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而一个法律条文也可以反映

多个法律规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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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表于:2023-09-08 08:43:03 只看该作者

一)分类

确定性规范

无须援引其他规范

★非确定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

内容尚未确定,须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

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

准用性规范

内容本身没有规定,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

他相应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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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表于:2023-09-08 08:42:25 只看该作者

一)分类

授权性规范

“有权……”,“享有…权利”,“可以……”

★义务性规范

命令性规

“有……义务”,“须得……”,

“应……”,“必须…”。

禁止性规

“禁止……”,“不准…”,

“不得……”,“严禁……”

强行性规范

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的法律规范——义务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其权利义务具体内容的法律规

范——授权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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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表于:2023-09-07 13:12: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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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不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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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表于:2023-09-07 09:41:27 只看该作者

法律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

制定机关

表现形式

法律效力

全国人代表大会

宪法

最高效力

全国人及其常委会

基本法律

一般法律

仅次于宪法

国务院

★行政法规

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

★部门规章

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仅在本辖区适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

人民政府

地方政府规章

仅在本辖区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解释

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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