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收购
https://bbs.chinaacc.com/forum-2-29/topic-8246511.html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
|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
谢谢分享
|
|
|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
3.协议收购——过渡期 · 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来自收购人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的1/3; · 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被收购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得进行重大购买、出售资产及重大投资行为或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进行其他关联交易,但收购人为挽救陷入危机或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的情形除外。 |
|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