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通过未识别出或未披露的关联方实施舞弊的风险。
①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关注交易金额重大、交易发生频次较少且交易时间集中、交易条件与其他对手方明显不同、交易规模和性质与对方的能力明显不匹配,以及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理由的交易,关注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②针对不具有合理商业理由的交易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通过背景调查、交易信息分析等方法,评估对手方与企业的关系,识别将原关联方非关联化行为的动机及后续交易的真实性、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通过相关交易增加利润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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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通过未识别出或未披露的关联方实施舞弊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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