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致特别风险的原因
(1)重大非常规交易:管理层更多地干预会计处理;数据收集和处理进行更多的人工干预;复杂的计算或会计处理方法;非常规交易的性质可能使被审计单位难以对由此产生的特别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2)重大判断事项:对涉及会计估计、收入确认等方面的会计原则存在不同的理解;所要求的判断可能是主观和复杂的,或需要对未来事项作出假设。
2.确定特别风险需要考虑的事项
(1)风险是否属于舞弊风险;
(2)交易的复杂程度;
(3)风险是否与近期经济环境、会计处理方法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有关,因而需要特别关注;
(4)财务信息计量的主观程度,特别是计量结果是否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5)风险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6)风险是否涉及异常或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
3.考虑与特别风险的相关控制
(1)由于与重大非常规交易或判断事项相关的风险很少受到日常控制的约束,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针对该特别风险设计和实施了控制。
(2)如果管理层未能实施控制以恰当应对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认为内部控制存在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并考虑其对风险评估的影响;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此类事项与治理层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