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管理层责任:对于适用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或其他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无论是否要求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评估,管理层都需要在编制财务评估持续经营能力。
- 2.CPA责任:就管理层在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时运用适当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就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 3.CPA未在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不能被视为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保证。
- 4.涵盖的期间:假定其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通常为财务报表日后12个月,即自财务报表起的下一个会计期间。
- 5.对于管理层可能不需要进行详细分析就能作出的评估,注册会计师可能无须实施详细的评价程序,就可以对管理层评估的适当性得出结论。
- 6.纠正管理层缺乏分析的错误不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7.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管理层评估是否已考虑所有相关信息,其中包括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
- 8.如果发现某些因素的影响尚未反映在相关预测中,注册会计师需要与管理层讨论这些因素,必要时,要求管理层对相关预测所依据的假设作出修正。
- 9.除询问管理层外,注册会计师没有责任实施其他任何审计程序,以识别超出管理层评估期间并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 10.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如果只涉及单个事项且已进行充分披露,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增加以”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如果只涉及单个事项但未得到充分披露,考虑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如果涉及多个事项的,考虑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2)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不适当
如果被审计单位预期不改变其假设,应当发表否定意见;
如果管理层选择替换原来的假设,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可以考虑发表无保留意见,必要时,可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3)严重拖延对财务报表的批准
注册会计师应当询问原因,并根据具体原因发表适当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