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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需要熟悉可行权条件修改时不同情况下(有利条件、不利条件、取消或结算)的会计处理的原则。可行权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如下表所示:
情况 会计处理
(1)条款和条件的有利修改(针对职工而言) 应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增加成本费用)
(2)条款和条件的不利修改(针对职工而言) 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不考虑条件的修改,除非企业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3)取消或结算(主动取消) 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款项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支付的金额高于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4)未满足可行权条件作废(被动取消) ①如果未满足服务期限或非市场业绩条件,则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不应该确认股权激励成本费用,需要把以前期间确认的成本费用冲回;
②如果未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但是满足服务期限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应确认股权激励成本费用,不可以冲回以前确认的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