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和要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包含两个核心要素:
(1)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后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2)该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通常指一年以上)。
2.理解要点
(1)能够对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指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2)能够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相同多方,是指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拥有最终决定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中获取利益的投资者群体;
(3)实施控制的时间性要求,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时间内为最终控制方所控制;
(4)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合并,不应仅仅因为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国家控制而将其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