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的会计处理:
例题选自《涉税服务实务》应试指南106页 例题10
2018年3月某县某企业将厂房对外出售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020万元,已知该厂房是2013年12月购入的,购入价格为600万元,厂房原值为630万元,已经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400万元,账面净值230万元。厂房出售过程中用银行存款支付各种费用5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缴纳土地增值税60万元,不考虑印花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会计处理如下:
1、决定将该厂房出售时,将该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300000
累计折旧 2300000
贷:固定资产 6300000
2、出售固定资产时,因为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借:银行存款 10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0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00000
3、支付各种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4、缴纳土地增值税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6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5、将固定资产清理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清理 7050000
贷:营业外收入 7050000
固定资产清理的利得为7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