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和税率
征税范围 |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提示1:包括郊区但不包括农村 提示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 |
纳税人 | 产权所有人与情形 | 纳税人 |
属国家所有的 | 经营管理单位 | |
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 集体单位和个人 | |
出典的 | 承典人 | |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 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 |
税率 | 从价计征:1.2% | 从租计征:12%(特殊按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