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涉税相关法律] 夯实基础 法律行为的附款  发表于:Mon Aug 13 15:01:21 CST 2018

烟烟在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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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研究生,就把甲家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按照民法理论,该民事行为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悬赏金额: 100 金币
状态: 已解决
最佳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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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2018-08-13 21:53:06 只看该作者
C
烟烟在网校 于 2018-08-15 10:59:18 回复: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附款。期限和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不确定的,可能到来也可能不到来。甲的儿子可能考上研究生,也可能考不上,这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属于期限,而属于条件。如果本题中所附的条件成就的话,民事法律行为开始生效,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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