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培训专栏☉整理三证合一后旧发票认证相关问题讨论及资料分享,并提供三证合一后旧发票认证相关资讯
2017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大纲《税法》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以下是《税法》考试大纲。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 (税法)(2017年) 考试目标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详细]
三证合一后 使用旧税号取得的专票能继续认证抵扣吗...
取得“一照一码”证(照)的纳税人办理清税申报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详细]
三证合一变更了税号,旧税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认...
三证合一的纳税人变更了税号,旧税号时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继续认证抵扣,包括扫描认证和在发票确认平台勾选认证;如果认证以后申报时一窗式比对不符,需要到大厅人工比对...[详细]
三证合一后新老税号不符如何处理
海关稽核通知书目前尚未实现新、老税号间的数据转换,使用老税号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后,再通过新税号进行申报抵扣,一窗式比对时如提示不符,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由主...[详细]
三证合一变更了税号,旧税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认...
三证合一的纳税人变更了税号,旧税号时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继续认证抵扣,包括扫描认证和在发票确认平台勾选认证;如果认证以后申报时一窗式比对不符,需要到大厅人工比对...[详细]
发票开具,这10个实务问题要弄清楚!
7.劳务派遣服务政策,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详细]
“营改增”后地税发票过渡及使用须知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详细]
关于金税三期上线,你想问的都在这里!
6月24日上午,市税务局举办“推广应用金税三期、助推电子政务建设”为主题局长在线访谈活动,蒋旭涛总经济师、朱锦山副巡视员出席。蒋旭涛总经济师对金税...[详细]
纳税辅导(2016.6.14)
(7)劳务派遣服务政策,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详细]
北京国税局营改增执行口径(更新到7.27)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的规定,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详细]
每周热点纳税咨询问题汇总(5.19-5.25)
编者寄语:为了帮助广大学员们更好地解决实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税务网校小编特别为大家汇总了每周热点纳税咨询问题精选,每周为大家推出财税专家为会员解答的实务热点咨询...[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