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相关政策《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与实际业务不吻合的发票
比如你买的是茶叶,开的却是办公用品不能报销!取得商品跟你开具的发票不一样,涉嫌虚开发票,这样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具体情形: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若有任何一项不一致,涉嫌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销货清单为自行用A4纸打印的发票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备注栏填写不完整的发票
是否存在应该填写发票备注栏但是未填写的发票,应填写备注栏的业务类型:货物运输服务、差额征税开票、建筑服务、销售出租不动产、保险代收车船税发票、销售预付卡、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专用发票、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发票专用章盖不规范的发票
是否存在盖章错误(盖得财务章或者是公章)、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遇到这种情况,必须退回。
涉及三种情形的成品油发票
1、发票左上角必须打印“成品油”三个字
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能报销!
“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数量栏:蓝字发票必填项且不为“0”
3、开具方式
2018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税率选择错误的发票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会计人收到发票后,首先要检查发票税率是否开具正确,发票税率开错就是不合格发票,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操作步骤:
1、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2、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3、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上海市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
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要有“简称”,同时“简称”还得对,才算合规的发票。
1. 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说明发票不是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不能收!
2. 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出现类似“*运输服务*+“不动产”这样的错误,即使税率一样,也是不合规发票;出现“*纸制品*+”服装”的这样的错误,也属于不合规的发票,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税前扣除!因此要求大家对税收分类编码表有一定掌握才行!
其他
1、收到发票,品名是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2、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