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实在是有些不太懂,所以想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公司的老板在成立公司以前以个人的名义跟别的公司签订了供应合同,供应了一段时间后,老板成立了公司,但合同还是个人的,对方公司欠债不给,老板就把这笔债权转让给他现在成立的公司了,打了官司后,对方把这笔钱打到我们公司的公户上了,老板现在想把这笔款当做注册资本,缴清注册资金,请问您这具体的账务处理是怎么样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