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即将进入海南某免税企业工作。请教以下几个问题1、符合免税条件的人购买免税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这里就没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对吗


2、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人购买免税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进货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贷: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这样处理对吗
但是如果有不满足免税条件的客户购买产品,原来已经做进项税转出的存货,又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