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A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存在银行存款余额的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2)在实施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时,A注册会计师将财务人员在发函信封上填写的客户地址与合同上的地址进行了核对,并追踪到客户的公开网站进行核对,然后亲自将询证函交予快递公司发出。(3) A 注册会计师收到甲公司某一开户行的银行询证函,由于差异金额 2 万元,小于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15 万元,说明该银行账户不存在重大错报,无需进一步调查。(4)甲公司管理层要求不对往来公司函证, A 注册会计师认为应收账款余额较小,实施了替代审计程序。(5)甲公司询证函回函的结果表明应收账款高估 50 万元, A 注册会计师直接提出了调减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和对应的财务报表项目的建议。要求: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 A 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