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外购礼品用于赠送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和赠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根据这个规定,企业的自有商品-酒类,可以列支业务宣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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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外购礼品用于赠送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和赠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根据这个规定,企业的自有商品-酒类,可以列支业务宣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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