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实务问题,朋友公司去年把安保、客服、保洁给分包公司,就签一个合同,对方开票都是合并按安保服务的税收分类编码开票(对方差额征税,但他们没有劳务派遣许可证,只有安保服务的业务范围),财务当时没注意看,现在发现问题应该是要分三个税收分类编码开票吧?跟分包公司沟通,对方拒绝重新开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税务检查会不会让调增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