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周周的2024年《经济法基础》学习笔记    发表于:Sat Dec 09 11:36:40 CST 2023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点击:3677 回复:28    楼主
12月9日,今天先学习最简单的第八章。
知识点: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侯老师说这个点属于高频考点,主要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核,需要理解并掌握。
相关笔记如下:
1.书面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
一个月内,劳动者不签:终止关系+支付报酬,无补偿
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单位违规: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合同
若劳动者不签,终止关系+经济补偿
满一年不签的话,单位严重违规: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立即补订合同
2.口头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不得约定试用期。
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可以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相关热帖
  • 楼主其他文章
最美女会计

  • 税务师一等奖
  • 注会高分学员
  • 注会高分学员
  • 初级一等奖
  • 中级单科高分学员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1楼  
发表于:2023-12-23 09:01:09 只看该作者
12月23日学习笔记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重点理解一下几个: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是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用税后利润向投资者分配的,因此不允许税前扣除。
2.因签发空头支票被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因此不允许税前扣除。
3.各项准备金比如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属于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处于谨慎性的考虑计提的,并不是企业实际发生了损失,因此不允许税前扣除。
4.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扣除,超过该比例的部分当年度不得扣除,可以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直接性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2楼  
发表于:2023-12-22 09:07:05 只看该作者
12月22日学习笔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利息费用,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扣除比例为30%。
烟草企业:不允许扣除。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3楼  
发表于:2023-12-21 15:23:21 只看该作者
12月21日学习笔记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投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区别,首先看是否在境内成立,如果不在境内成立,看实际管理机构是否在境内。在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两个条件只要满足其一,即属于居民企业。
收入总额
1.收入总额=应税收入+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当题目考核属于收入总额时,应税收入、不征收入、免税收入均应当选。
2.免税收入中的符合条件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上述句子中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4楼  
发表于:2023-12-20 11:28:54 只看该作者
12月20日学习笔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1.生产环节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2.委托加工环节
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3.进口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4.零售环节
金银铂钻,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其他贵重首饰(如珠宝首饰)和珠宝玉石,仍在生产环节(或者委托加工环节或者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超豪华小汽车,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环节(或者进口环节)、零售环节两次征收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5.批发环节
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的仅限于卷烟。
卷烟在生产环节(或者委托加工环节或者进口环节)和批发环节两次征收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卷烟“批发商向零售商”销售卷烟,应缴纳消费税;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蓝色
2391

主题帖

13258

问答数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回帖:80162
经验:417366
鲜花:2500
金币:162
当前在线
0
5楼  
发表于:2023-12-19 15:35:57 只看该作者
6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1526
经验:3119
鲜花:0
金币:1
离线
0
6楼  
发表于:2023-12-19 09:48:40 只看该作者
用心去生活,用爱去对待,与这个世界和谐共处,在自己的世界里闪闪发光!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7楼  
发表于:2023-12-19 09:08:51 只看该作者
12月19日 学习笔记消费税征税范围烟:卷烟、雪茄烟、烟丝,卷烟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和批发环节均采用复合计税方法,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
酒: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
白酒实行复合计税;啤酒和黄酒执行定额税率;其他酒执行比例税率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8楼  
发表于:2023-12-18 09:42:34 只看该作者
12月18日劳动争议的解决1.双方可不经和解、调解,直接提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2.经济仲裁是一裁终局,劳动争议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3.劳动争议中的一裁终局是针对用人单位的,对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劳动者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提前诉讼。
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但经济仲裁必须有书面的仲裁协议。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9楼  
发表于:2023-12-17 21:04:57 只看该作者
12月17日笔记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1.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2.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4.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6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1526
经验:3119
鲜花:0
金币:1
离线
0
10楼  
发表于:2023-12-16 11:21:50 只看该作者
谢谢
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高级会员
回帖:514
经验:1033
鲜花:1
金币:4881
离线
0
11楼  
发表于:2023-12-16 11:08:20 只看该作者
学习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12楼  
发表于:2023-12-16 11:05:28 只看该作者
12月16日学习笔记16日学习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1.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情形下,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主动提出的情形下,需支付经济补偿。
2.高薪职工有最高12年的年限限制,一般工资水平的职工没有年限限制,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3.计算经济补偿时,如果工资过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工资过高,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一般情况按照劳动者月平均工资计算。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13楼  
发表于:2023-12-15 09:11:13 只看该作者
12月15日学习笔记劳动合同的解除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即可,不一定以书面形式,正式员工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2.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无补偿,且程序必须合法,比如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否则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3.在试用期间劳动者不想干了须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想用了,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除试用期外,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过错在先。
5.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用人单位有过错,但该过错不会危及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所以需要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用人单位有严重的过错,已经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直接走人不需要告知。
6.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1877
经验:3743
鲜花:0
金币:0
离线
0
14楼  
发表于:2023-12-14 09:42:43 只看该作者
学习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15楼  
发表于:2023-12-14 09:08:15 只看该作者
12月14日学习笔记学习知识点竞业限制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竞业限制的司法解释。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违约金仅限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约定而向用人单位支付。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16楼  
发表于:2023-12-13 14:37:42 只看该作者
12月13日学习笔记知识点:服务期
1.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作出的关于劳动履行期限的承诺。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意:
1.一般情况下,只有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当劳动者有过错,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
2.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17楼  
发表于:2023-12-12 10:24:11 只看该作者
1212学习笔记知识点:试用期,侯老师说这个知识点属于高频考点。 1.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18楼  
发表于:2023-12-11 09:13:07 只看该作者
12月11日,天气雨,今天学习劳动合同法劳动报酬侯老师说这个知识点属于高频考点,多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核,偶尔也会出现在不定项选择题中,需要理解并掌握。
1.工资支付
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遇休息日、休假日提前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2.加班工资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有工资,无加班费。工作日加班: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2倍工资或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
3.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补贴、津贴和保险。
4.扣工资。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50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黄金会员
回帖:412
经验:2185
鲜花:5
金币:453
当前在线
0
19楼  
发表于:2023-12-10 19:41:24 只看该作者
1210学习笔记
今天继续学习劳动合同法
知识点:休息休假
侯老师说本知识点属于高频考点,多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核,偶尔也会出现在不定项选择题中,需要理解并掌握。
1.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本知识点主要以小案例形式考核不同工作年限劳动者可以享受的年假天数;以小案例形式或者教材原文形式考核不得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注意:
1.判断可享受年休假天数看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而不是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2.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不考虑当年在原单位享受年休假的天数。
4535

主题帖

0

问答数

论坛等级: 论坛元老
回帖:38243
经验:124191
鲜花:73
金币:21505
离线
0
20楼  
发表于:2023-12-09 14:55:39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拿梦想去拼,我怎么能输
会计培训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