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项目 | 扣除标准 | 会计和税法的差异 |
职工福利费 | 不超过工薪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永久性差异) |
工会经费 | 不超过工薪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永久性差异) |
职工教育经费 | 不超过工薪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 | 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暂时性差异) |
利息费用 |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关联企业利息费用同时要考虑债资比的限制 |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永久性差异) |
业务招待费 |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永久性差异)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 | 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暂时性差异) |
手续费和佣金 | 一般企业:不超过收入金额的5% 保险企业: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 |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永久性差异) 【提示】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超过限额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暂时性差异)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可据实扣除) | 超过部分准予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