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第三章:银行卡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8《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银行卡。本考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节银行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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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

【高频考点】银行卡

1.银行卡的分类

1)信用卡。

①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2)借记卡。

①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

②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功能。

③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2.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1)银行卡申领、注销和丧失。

①个人贷记卡申请的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工作单位和户口在常住地的城乡居民;填写申请表,并在持卡人处亲笔签字;向发卡银行提供本人及附属卡持卡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地、境外人员及现役军官以个人名义领卡应出具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户口或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并须提供具备担保条件的担保单位或有当地户口、在当地工作的担保人。

②单位人民币卡:账户内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单位外币卡:账户内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③发卡行受理注销之日起45天后,被注销信用卡账户方能清户。

2)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①信用卡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

②发卡银行应当对借记卡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ATM机)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③储值卡的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3)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现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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