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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一笔明年的业务,在今年收到货款后直接开发票给对方公司,由于发票已开,本年会根据发票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但是产品是在明年移交,收入也是在明年确认。那么今年是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摆在应交税费的借方余额,还是就在当期全额计提税金及附加计入今年的成本?如果今年全额计提了,那么明年确认收入时是否会形成收入与税费不匹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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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等级: ★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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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回复:本年度不需要计提,如果上交了,可以挂在应交税费的借方,等次年确认收入后,再结转到税金及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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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回复:本年度不需要计提,如果上交了,可以挂在应交税费的借方,等次年确认收入后,再结转到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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