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府预算会计要素


1、政府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

2、政府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3、财务状况:资产-负债=净资产

4、运行情况:收入-费用=本期盈余


二、政府财务会计要素计量属性


要素

计量属性

资产

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

负债

历史成本、现值、公允价值


三、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政府决算报告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编制主体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 各单位

反映的对象

政府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结果

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编制基础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数据来源

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编制方法

汇总

合并

报送要求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内容

至少包括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自行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附注


四、净资产业务


应在财务会计中设置“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无偿调拨净资产”、“权益法调整”、“本期盈余”、“本期盈余分配”、“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等科目。

1. 本期盈余

期末,将各类收入科目和各类费用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年末,将“本期盈余”转入“本年盈余分配”


2. 本年盈余分配

根据有关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专用基金

借:本年盈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

然后,将本科目转入“累计盈余”


五、无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单位应按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下列除外:

1、文物和陈列品;

2、动植物;

3、图书、档案;

4、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5、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注】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