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
被收购公司 | 1.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
收购人 | 1.信息披露义务。持股30%以下的收购人应履行持股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实施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应按规定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且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相关规定的收购人应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3修订) |
收购人 | 3.锁定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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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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