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与合资的区别都有什么?
(1)全资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拥有子公司全部股权和经营权。
优点:第一,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上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一些无形资产都留在子公司。
第二,可以摆脱合资经营各方在利益、目标等方面的冲突问题,从而使国外子公司的经营战略与企业的总体战略融为一体。
缺点:第一,这种方式可能得耗费大量资金,公司必须在内部集资或在金融市场上融资以获得资金。
第二,由于成立全资子公司需要占用公司的大量资源,所以公司面临的风险可能会很高。
第三,由于没有东道国企业的合作与参与,全资子公司难以得到当地的政策与各种经营资源的支持,规避政治风险的能力也明显小于合资经营企业。
(2)合资经营是协议共同投资的各方各按一定比例的股份出资,共同组成一家具有法人地位,在经济上独立核算,在业务上独立经营的企业。
优点:企业采用合资经营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减少国际化经营的资本投入,另一方面有利于弥补跨国经营经验不足的缺陷,有利于吸引和利用东道国合资方的资源,如东道国合资方在当地市场的信誉、融资与销售渠道、同当地银行和政府官员的公私关系以及他们具有的生产、技术、管理和营销技能等。
缺点:由于合资企业由多方参与投资,因而协调成本可能过大。协调问题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资各方目标的差异。
第二,合资各方的文化差异。(国家、民族文化和企业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