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规定
1.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上述简易计税办法的规定。
2.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3.管理人应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汇总申报缴纳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增值税。
论坛等级: 终极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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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规定
1.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上述简易计税办法的规定。 2.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3.管理人应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汇总申报缴纳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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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税方法
纳税人: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计税方法:简易计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其他增值税业务——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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