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下计税依据的原理:同企业所得税。
1.扣除项目中关注:
(1)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人工费:
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链接 第二节】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本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
费用60 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4)研发费用,以及研发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实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可直接扣除。
(5)招待费、广宣费、三项经费、利息支出:扣除要求与标准同企业所得税。
2.不得扣除项目:
(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7)业主为本人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8)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
(9)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