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初级农产品)。
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
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论坛等级: 终极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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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初级农产品)。 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 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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