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所支付或负
担的增值税额, 一般情况下,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和按规定
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即:凭票抵扣和计算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
税额。
注意:销售方开出的普通发票需要确认销项税额(含税换算不含税),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
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考试中不给税额的情况下,
需要利用后续课程中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这部分知识点计算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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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
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收费公路通行费(过路、过桥、过闸)增值税抵扣规定
(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
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