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消费税中“烟”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三个子目。
所以,烟叶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需要缴纳消费税的烟只有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另外,烟叶不仅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它还属于农产品,适用9%的增值税低税率。
说到烟叶,不能不提到烟叶税,税法规定: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是烟叶税的纳税人,烟叶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
问题来了:烟叶税计税依据中“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和增值税计税依据中“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一定是相等的吗?
答案是:不一定。
首先,咱们先说一下相关知识点:
1、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是烟叶税的纳税人,烟叶税税率20%,计税依据为: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2、收购烟叶的单位同时是增值税的负税人,满足税款抵扣条件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9%(或10%)=(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9%(或10%)。
虽然都是“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但其具体规定可不一样,咱们一起来看看:
1、在增值税计算中(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必须是发票上列明的金额,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
在这里,价外补贴可能是10%,也可能不是10%,或者没有价外补贴。
2、在烟叶税计算中,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10%)
也就是说:计算烟叶税时,无论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是多少,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因此,烟叶税计税依据中“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和增值税计税依据中“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不一定相等。
咱们来看两个例子:
1. (多选题)某烟草公司2018年8月8日支付烟叶收购价款88万元,另向烟农支付了价外补贴10万元,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烟草公司8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为17.6万元
B.该烟草公司8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为19.36万元
C.该项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56万元
D.该项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45万元
【答案】BC
【解析】本题中,价外补贴不是10%,计算烟叶税时,价外补贴按照10%计算;计算可抵扣进项税时,价外补贴按照实际价外补贴计算。
应缴纳的烟叶税=收购价款×(1+10%)×20%=88×(1+10%)×20%=19.36(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烟叶税)×9%=(88+10+19.36)×9%=10.56(万元)。
2. (多选题)某烟草公司2018年8月8日支付烟叶收购价款88万元,另向烟农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开具了农产品收购发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烟草公司8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为17.6万元
B.该烟草公司8月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为19.36万元
C.该项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56万元
D.该项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45万元
【答案】BD
【解析】本题中,价外补贴是10%,烟叶税和可抵扣进项税计算时,价外补贴均用10%计算即可。
应缴纳的烟叶税=收购价款×(1+10%)×20%=88×(1+10%)×20%=19.36(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9%=88×(1+10%)×(1+20%)×9%=10.45(万元)。
小伙伴们,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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