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

项目

具体规定

子目

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大战划重点

1.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2.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11日起,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1)生产原料中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占比重不低于70%
2)生产的纯生物柴油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合生物柴油(BD100)》标准

3.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4.
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5.
润滑脂应当征收消费税。
6.
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