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
项目 | 具体规定 |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
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 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
大战提示 | 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