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四】销项税额计算(三):按差额确定销售额
一、金融商品转让的销售额: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提示1】注意试题中含税不含税的换算!
【提示2】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提示3】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示4】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记忆小贴士】同年度负差可结转相抵。
【典型例题】
甲商业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三季度7月1日购买债券支付价款3000万元,9月20日转让购入的债券取得收入3230万元。第二季度末金融商品转让负差50万元。计算应缴纳的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销售额=3230-3000-50=180(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180÷1.06×6%=10.19(万元)
【提示5】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记忆小贴士】90天权责发生制变为收付实现制!
二、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销售额
1.融资租赁服务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
2.融资性售后回租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典型例题】A公司与B公司于2018年12月签订了一个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将价值1200万元的标的物出售给B公司,B公司将该标的物回租给A公司,租期5年,每月固定收取租金25万元,其中本金20万元。B公司购买标的物支付给A公司的1200万元是向银行借款取得,借款期限为5年,每月需向银行支付借款利息2万元。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符合差额征税条件。
『正确答案』
不含税销售额=(5-2)÷(1+6%)=2.83(万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2.83×6%=0.17(万元)
三、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 |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
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缴纳契税 |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 |
1.纳税人同时保留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和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应当凭发票进行差额扣除。 |
四、按差额确定的销售额的其他情形
1.经纪代理服务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
2.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
3.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的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运费 |
4.提供旅游服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
5.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