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和《进出口税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管理规定: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
(2)纳税地点:为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
(3)纳税期限:为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1)由海关代征进口税金。
(2)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3)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购买人(订购人)的身份信息应进行认证;未进行认证的,购买人(订购人)身份信息应与付款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