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宋某,2020 年取得收人如下:(1)1月份工资、薪金共计9 240 元,其中基本工资 4500 元,加班补助 3800 元,差旅费津贴900元,独生子女补贴40元。(2)取得银行信托理财产品利息 3400 元,国债利息 4810 元。(3)自有住房出租,年租金 60000元.(4)从M国取得股息折合人民币 10000 元,在M 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1500元。(5)取得境内一次性稿酬8000元。要求:(1)请计算宋某 1月份工资、薪金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请计算宋某利息收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请计算朱某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请计算宋某源于境外的所得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税额。(5)请计算宋某稿酬所得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