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特殊规定:

(1)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3)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按季度纳税: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