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征收增值税:货物期货/银行销售金银业务/典当业的死当物品/缝纫业务/附设的工厂/电力公司收取的过网费/非现场消费的食品/提供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
不征收增值税: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出售,置换)
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
1.增值税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如销售空调并提供安装劳务)
2.营业税混合销售:缴纳营业税(如酒店住宿提供饮食)
3.特殊的混合销售: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兼营行为:经营中既包括增值税又包括营业税
1.增值税与营业税兼营: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
2.一种税不同税目兼营: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3.兼营减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不得减税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