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综合计算工时
1.标准: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不定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1天
3.综合计算:以周月季年为周期,但平均工时同标准工时
4.加班:用人单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36小时
休息: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周末
休假:法定和年休假
享受年休假
1年 10年 20年 享受天数 0 5 10 15 病假累计(不享受年休假) 2个月以上 3个月以上 4个月以上
不享受情形:享受寒暑假超过年假天数/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
2016年新增:职工新进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剩余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