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习题分享] 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  发表于:Thu Nov 24 08:43:17 CST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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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6年5月,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房屋。2019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永已于2016年5月取得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蔡花腾退


D.蔡永应当先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凭其产权登记要求蔡花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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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2022-11-24 08:43:22 只看该作者
【答案】C


【解析】(1)选项ACD:蔡永因继承取得房产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2016年5月)房产归蔡永所有,不必公示(不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选项B: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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