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工作成果


  【考点总结】定作人的两种解除权


1.定作人单方任意变更、解除权
  (1)无需理由单方行使——承揽人不可继续履行。



  (2)由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予以赔偿


2.承揽人未经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无需赔偿
  辅助工作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对此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