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类型

吸收合并(A+B→A)、新设合并(A+B→C)

合并程序(了解)

1.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作出合并决议。
4.通知、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依法进行登记(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注销登记;合并新设的公司设立登记)

责任承担

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合并各方原来的债权债务★★★